日前,省国资委党委印发《关于授予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“湖南省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”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。
《决定》指出,近年来,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(以下简称“湘钢党委”)高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全面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,认真按照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国企基层党建的部署要求,强化党的全面领导,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深入推进强基提能、创新融合,着力打造以“四个人人、四个常态化、四个更强”为主要内容的“三个四”党建工程,牢固树立“能者上、优者奖、庸者下、劣者汰”的正确导向,持续强化正风肃纪,扎实开展“国企千名书记联项目”“国企万名党员先锋行”活动,形成了“党建强、企业兴”的良好局面,符合国有企业基层党建示范点标准。
《决定》要求湘钢党委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、再创特色、再出实效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希望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学先进、比先进、当先进,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。
(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鲁秀红)
责编:马菀倬
来源: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